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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关于在行业设立消费教育推广站和消费教育基地的通知各会员单位、市州行业协会及相关企业: 为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动员社会力量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普及消费维权法律知识,建立消费教育引导社会共治的工作机制,我会决定在全省有关企业、市州行业协会、生产经营企业等组织和单位设立首批消费教育推广站和消费教育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称 湖南省美容美发化妆品行业协会消费教育推广站 湖南省美容美发化妆品行业协会消费教育基地 二、职责 1、制定消费教育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 2.开办消费教育课堂,宣传本企业产品或服务的消费知识、产品性能、真伪鉴别方法和售后服务承诺等; 3.开展消费体验等活动,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 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4.宣传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为消费者提供消 费信息和咨询服务,主动征求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建议和意见,推动产品和服务的优化升级; 5.主动接受省协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6.完成省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设立条件 1、在省内同行业中消费者满意度较高,知名度较好,具有 较强市场竞争力; 2、具备开展消费教育的场所、设施,向社会公开咨询服务 电话等联系方式; 3、具有开展相关工作的经费保障等; 4、市州行业协会、大型学校和连锁企业授予“基地”称号,规模较小企业授予“推广站”称号。 四、设立程序 1.请符合设立条件的企业和市州行业协会于2023年5月30日前将《申请表》报省协会。 3.进行书面审核,必要时组织实地考察。 4.确定入围单位,履行报批程序后,组织专门培训。 5.下发文件并适时授牌。 联系人:梁祯文 电话:0731-84864492 17773177456 邮箱:2802636380@qq.com 附件:申请表 2023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