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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组织开展美容师、美发师技师和高级技师 鉴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会员单位: 为加强我省美容美发行业高技能人才建设工作,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根据协会的今年工作计划,决定于2019年4月27日组织开展全省美容师、美发师技师、高级技师统一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鉴定工种:美容师、美发师 二、申报条件: 1.技师(具备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师学院技师班在校应届毕业生可申报预备技师;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4)有本专业(职业)发明、创造,获得国家专利并推广应用、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可破格申报; 2、高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者):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三、申报材料: (1)《职业技能鉴定一、二级申报表》,须由本人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培训情况填写栏中,须真实填写参加培训的时间、培训课时数等项目,并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和职业培训证书(无职业培训证书,则按没有该职业培训经历对待); (3)一寸免冠照片2张 (4)《个人技术总结》(1500字以上)、《论文》(2500字以上)、《单位推荐材料》,并在相应位置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和字数等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5)学历证明:2000年以前(含2000年)毕业的人员提供学历证书原件;2000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验证码,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用个人真实信息实名注册后,进入“在线验证”栏目,申请“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成功后打印出该表即可); (6)原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本省核发的三级或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应同时提供原证书查询信息;外省获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应同时提供证书原件; (7)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原则上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原始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原始任职文件、工作证、档案资料,及其它能证明其从事本职业的原始证据。 申报材料装订顺序(一式两份) (1)申报材料封面、(2)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3)个人技术业务总结、(4)技术论文、(5)单位推荐材料、(6)原资格证书复印件、(7)学历证明复印件、(8)获奖证书复印件、(9)身份证复印件、(10)其它材料(含破格材料)于3月29日前交齐。 四、培训鉴定费:技师2000元、高级技师3500元(含:牌匾制作、宣传费等)。 五、报名时间:2019年2月14日—3月29日 六、报名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98号湖南省商务厅2号楼2309室。
联系电话:0731-84864492 邮箱:2802636380@qq.com 联系人:刘瑛:15874208540 李丽丽:13755053453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 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关注我们吧。省美协欢迎您。 省协会会员法律咨询及战略合作单位: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表:谢沁 可为会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98号湖南省商务厅2号办公楼2309-2313室 |